

迪、爱玛、台铃、九号、小牛、小刀、新日、绿源8家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其在京销售代理企业开展警示约谈,明确“两落实、五严禁”: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,严格落实强制性产品认证规定;严禁生产销售车辆与认证样品不一致,严禁预留改装空间,严禁销售未经认证车辆,严禁销售不合格车辆,严禁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,切实保障消费者出行安全。责任编辑:刘万里 SF014
、 矿端扰动超预期 投资咨询业务资格: 证监许可【2011】1289号 免责声明: 本报告基于本公司认为可靠的、已公开的信息编制,但本公司对该等信息的准确性及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。本报 告所载的意见、结论及预测仅反映报告发布当日的观点和判断。在不同时期,本公司可能会发出与本报告所载意 见、评估及预测不一致的研究报告。本公司不保证本报告所含信息保持在最新状态。本公司对本报告所含信息可 在不发出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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